乳腺癌是乳房肿瘤中最常见的一种疾病。发病与雌激素,尤其是卵巢功能失调有关。本病早期癌块直径不超过3厘米,完全在乳房组织内,与皮肤无粘连,腋窝淋巴结无转移;中期癌块直径不超过5厘米,与覆盖的皮肤有粘连,同侧腋窝多有数个散在能被移动的淋巴结;晚期癌块直径超过5厘米,与覆盖的皮肤广泛粘连,同侧腋窝或锁骨下有连续融合成块的淋巴结;末期癌瘤广泛扩散至皮肤,同侧腋窝淋巴结成块冰冻,或有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治疗以早期手术为主,同时配合抗癌药物(噻替哌、环磷酰胺、氨鲁米特等)、放疗、激素(甲基睾丸素等)及中草药等疗法。
【药物相互禁忌】
1.环磷酰胺忌与氯霉素合用
因氯霉素可阻止本品在体内转变成有效产物,对抗本品的抗癌作用。
2.环磷酰胺忌与巴比妥类合用
因巴比妥类药物(苯巴比妥、戊巴比妥等)能干扰本品的代谢,合用可增强本品的毒性。
3.环磷酰胺不宜与别嘌呤醇、氯喹合用
因别嘌呤醇、氯喹可增强本品的骨髓毒性,故一般不宜合用。
4.环磷酰胺不宜应用于长春新碱之前
环磷酰胺与长春新碱合用时,应先用长春新碱,反之则降低环磷酰胺的作用。
5.环磷酰胺忌与丹参合用
动物实验证明,复方丹参制剂以不同途径给药均能促进恶性肿瘤的转移,且当其与环磷酰胺合用时,在抑制肿瘤生长方面未显示明显的增效作用,故应避免合用。
6.噻替哌忌与氯霉紊、磺胺药合用
因噻替哌与氯霉素、磺胺药合用可加重骨髓抑制,故应避免合用。
7.氨鲁米特慎与抗凝药、降糖药及地塞米松合用
香豆素类抗凝药(如双香豆素、新抗凝)、口服降糖药(如甲磺丁脲、优降糖)及地塞米松可加快本品代谢,故应慎合用。
8.氨鲁米特忌与他莫昔芬合用
因氨鲁米特与抗雌激素药他莫昔芬合用可增加毒副作用。
【本病饮食禁忌】
1.忌多吃糖
糖具有致癌的催化作用。这是因为,糖,尤其是精白糖,不但缺乏维生素及矿物质,而且会无情地消耗体内本来就不多的矿物质和B族维生素,这无疑削弱了机体的抗癌能力。食糖过多会对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直接的有害影响,会使白细胞的吞噬能力降低,使机体难以消灭癌细胞。癌症病人的血液中含有相当多的乳酸,乳酸便是糖酵解作用的产物,癌细胞的生存是靠糖酵解作用维持的,它不象正常细胞那样靠氧气呼吸。因此,乳腺癌的病人应少吃糖。
2.忌烟熏烧烤腌制食物
烟熏烧烤之品如烟熏香肠、烟熏青豆、熏肉、烤羊肉、烤乳猪等食品中含有3,4一苯并芘,为致癌物质。腌制食品中含有亚硝胺,亦为致癌物质,这类食品有腌肉、腌鱼、泡菜、咸肉、火腿等。
3.忌过多的食盐
盐的消费量与癌的发生率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过多的钠盐致癌可能是因为钠会抑制免疫系统,如白细胞减少等。故现在有的专家还提出抗癌食谱就是要求严格控制食盐的摄入量。
4.忌刺激之物
乳腺癌患者的饮食以清淡而富有营养为原则,忌各种刺激之品,如辛辣之品(辣椒、辣酱、辣油、咖喱粉、芥末、川椒等),助阳的发物(母猪肉、羊肉、驴肉、鹿肉、狗肉、公鸡肉等),不宜消化的蔬菜(韭菜、蒜苗、芹菜、竹笋、毛笋、冬笋等),以及油煎油炸之品。上述食物对乳腺癌患者都有一定的不良刺激作用,生活中应禁忌。
5.忌食霉变的食物
因霉变的食物会产生黄曲霉毒素,这种毒素具有明显的致癌作用。
6.忌吸烟、饮酒及饮咖啡
因烟中含有尼古丁、苯并芘、亚硝胺等有毒物质20多种,这些有毒物质均可以致癌。酒中含有酒精,酒精可以刺激垂体激素的分泌,从而影响恶性肿瘤的易感性。而咖啡中的咖啡因是对人体具有毒性的物质,它可破坏体内t3族维生素,而缺乏B族维生素与癌的发生有密切的关系。
7.忌吃腐烂的食物
几乎所有的物质当其腐烂时,都会产生一种恶臭的物质乙醛,这种物质的致癌率相当高,故应禁食腐烂食物。
8.忌过食高脂肪的食物
若长期食用肥猪肉、羊肉、鸡肉等高脂肪食物,则会引起痰湿凝聚成块,热毒内蕴,而致本病的发生和发展。所以,本病患者应忌食高脂肪食物。
【本病用药禁忌】
1.忌使用激素类药物避孕
目前大多数避孕药物都是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合成药物,乳腺癌细胞容易在其作用下使癌肿复发和转移。因此,患TSL腺癌的病人忌使用激素类药物避孕。
2.忌用丹参
动物实验证明,丹参制剂以不同途径给药均能促进恶性肿瘤的转移,故肿瘤患者忌用丹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