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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畲药煎法与服法

[日期:2012-08-31] 来源:  作者:佚名 [字体: ]

    三十一、  畲药煎法与服法

    中畲药的煎法与服法,是中畲医治病的重要环节,尽管方剂的配伍非常准确严密,若煎服不得法,则无疗效。李时珍云:“H服汤药,虽品特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无功。”徐大椿亦云:  “病之愈不愈,不但方必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则非特无功,而反有害,此不可不知也。”这说明中药的煎服法与临床疗效密切相关,值得高度关注。

    (一)中畲药的煎法或炖法

    1.煎(炖)药的用具  以瓦罐、砂锅为佳,搪瓷器亦可。切不可用铜铁器,因某些药与铜铁器一起加温,会产生化学反应。

    2.煎炖药用水  要选择清洁新鲜的冷水,以泉水为上,井水、矿泉水、自来水亦可。有的病处方上注明“用酒炖或煎者”,如血筋处方,多用酒煎,那就得用黄酒(糯米酒)煎。煎药前如发现药物表面有灰尘,可先放人容器内倒人冷水,用筷子快速揽几下,立即倒掉,再倒入纯净水,浸20分钟左右,使水浸人药物组织细胞内,以利于药物有效成份煎出。用水量可视药的质地、药量、及煎药时间而定,一般第一次煎应多加些水,以高出药面34cm为宜,第23次可略少些,水高药面12 cm

    3.煎(炖)药方法及火候煎药前将药置于容器内,如解表、清热、芳香及泻下之药,煎(炖)时间宜短,宜用武火,多取其气,约10分钟左右即可。因芳香轻清之药,久煎会使有效成份损失或药性改变。滋补之药,煎(炖)时间宜长,先用武火煎沸,再用文火慢煎(炖)约3040分钟,使药汁浓缩后倒出,再加水煎第二次水少些,煎(炖)煮时约1525分钟。煎药时间可短些,炖药时间宜长些。又如附子、川乌、草乌,为了减少或消除其毒性,宜用慢火煎约一小时以上,以多取其昧。对煎(炖)药期间必须有专人在旁照顾,不可疏忽,以免药汁沸出或不慎烧焦,其药性已发生变化,应弃之不用,再换再煎(炖)。

    (二)不同药物的不同煎与炖法

    (l)先煎  铁落.龙骨、牡蛎、龟板、珍珠母等贝壳或矿石类,因质地坚硬,药力难于煎出,先煮沸2030分钟后,再下其他药物。如属热症(如高烧、温病、癫狂等)最好用炖法,药中如有上述之药煎后,取其渣汁,再加其他药纳瓦罐或搪瓷器皿内炖二次取其汁。如属寒证,如体虚、形寒肢玲、心、肝、肺、脾、肾之慢性病,则煎服为宜。

    (2)后下  气味芳香而气轻力薄之药,如砂仁、木香、沉香、苏合香、大黄、薄荷、荆芥等,只能煎5分钟即可,久煎则使气味走散,失去疗效。

    (3)包煎有些药如海金沙、蚕沙、灶心土、蒲黄、马勃、赤石脂等容易致药液混浊,或轻浮,容易粘锅,不易分离,应用双层纱布包煎。

    (4)冲服芳香贵重或不宜热煮之药,如麝香、琥珀、三七、羚羊角、犀角、珍珠等,宜研细末,或磨汁后与煎好之药液掺入,或先用开水调后掺服,使其效得以充分发挥。

    (5)烊化  胶质、溶性较大易溶解之药,如阿胶、鹿胶、龟胶、血竭、蜂蜜、饴糖,可在其它药煎完取汁后调入掺服。

    (6)另炖  如人参、羚羊角、鹿茸、冬虫夏草、三七等,为避免其有效成份被其他药物吸收,宜另炖取汁,再与其它已煎之药汁兑服。又如肉桂、麝香等宜泡服,有的还可纳入胶囊内乔服。

    (7)去渣取汁  药煎炖完,应趁热过滤药汁,因有的药冷却后会凝固而沉淀,不易滤出。并对药渣进行适当挤压,可收取药内更多的有效成份。通常煎2次,第一次大约取200CC,第二次150cco剂量大者,药汁也可多些;剂量少者,药汁可少些。将前后过滤之药液掺和分服,使药有效成份相等同。至于婴儿之药,一般只炖一次即可。应分数次服用,以利吸收。如有吮母乳者,第二次药液可由母亲代服,转化在母乳中喂婴,也有辅助作用。

    (三)中药的服法

    1.服药时问病在上焦(胸隔以上者),应饭后服药;病在下焦(胸腹以下)宜饭前服;补益或泻下之药,宜空腹服;安神之药宜睡前服;对胃肠道有刺激的,应在食后服;无论饭前饭后服药的时间,间隔约半小时为宜;治痛经或调经之药,宜于经前或经期服;慢性病应按时服,急性病则不拘时服;病在骨髓应在晚餐后或睡时服。这些服药时间,对临床疗效有重要关系。

    2.服药次数  如服汤剂,通常一日一剂,分2次或3次服。根据病情需要,如病在上部,可一日分数次饮服,以药代茶;咽喉病应缓慢频频含咽;也有一日二剂者,急病、重病一日连服数剂,如阑尾炎用鬼针草,或蛇伤药;如久病服药已多或胃虚弱之病人,大多怕服药,甚则闻药即呕,可先嚼些姜汁再服药,亦可少量频服或冷服,以便患者接受,义能使药力持续。如是昏厥患者,可通过鼻饲解决。总之对不同证候,采取不同服法,以提高疗效。

    3.汤药温度  一般回阳、补托、温养之药都要乘温服下,使其易于运化吸收;发汗药须热服,以助汗出;清热之药,是不宜热服。如治热病可冷服,寒证可热服。至于治真寒假热证之热药应冷服,真热假寒证之寒药应热服。

    4.服药禁忌  俗云:“三分治,七分养。”禁忌在治疗中也较重要。《本草纲日》在“服药宜忌”中也谈及饮食禁忌。根据有关记载与笔者临床体会,如服人参忌食白萝卜,热性病忌辛辣,肺病忌烟酒,糖尿病忌糖类食品,癫、狂忌辛、辣、烟酒,泻痢忌油腻,这些禁忌也直接影响患者之疗效,必须加以注意。

    5.治疗与服药应注意事项

    (1)治疗期间对病人要有个安静的环境,特别是慢性病,要避风寒,少劳累,慎房事,增营养,心情愉悦,勿受刺激。药疗、食疗,更重要的是心疗,配台得好,才能治好。

    (2)发汗药服后即须安卧。如属辛温发表药,服药后宜盖被子取暖以助汗;如属辛凉发表药,虽覆被但不宜太温。凡发汗只宜取通体微汗,避免大汗淋漓,反伤津液。如服发汗药后汗不出者,可饮些热开水,以助药力。但不宜太多,汗后必须把汗擦干。禁食生冷五辛臭恶之物。如口渴,可吃点稀粥(忌热食)。

    (3)服吐药前,须束紧肚腹,如服后不即吐者,可用手指探吐,或再喝些温开水,吐后即放松肚腹;若吐不止,可食些凉粥、姜片或凉开水,如服藜芦而吐不止者,可用葱白煎汤饮之口吐后禁食生冷油腻难以消化之食物。

    (4)泻下之药须在空腹时服,但不可过量,过量则令人大下不已,产生虚脱。《伤寒论》有“微利”、“得下,勿服”等语,是说明泻下之药要根据不同病情、年龄、体质,使用不同剂量,中病即止,不可过下而损伤胃气。

    特别提示:上述汗、吐、下三法,如不是医生,切不可妄用。

    (5)服药酒每日可饮23次,服量以感到有药力为度,切不可过量,否则醉而且吐,大伤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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