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胃疾病
2012/11/2 14:09:05

病例一  食管异物
一、病史摘要
患者,女,50岁:主诉“反复发热伴吞咽不适1月,高热5d”,于××年3月28日下午入住A医院。病历记录:患者1月前吃鱼后感喉中有异物,当天开始发热,体温39℃,有畏寒,伴右侧前胸及背部酸痛,无头痛,无咽痛,无咳嗽咳痰,无胸闷气急,在当地区院诊为“上呼吸道感染’’,予抗炎降温治疗后体温下降,但仍感吞咽困难。16d前因上腹不适在B医院门诊就诊,经胃镜检查诊断:非糜烂性食管炎、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5d前患者再次出现高热,当地医院抗感染治疗后体温未下降,遂来A医院。入院查体:神志清,贫血貌,体温39℃,血压144/80mmHg,心率105次/min,呼吸20次/min,两侧胸廓对称,叩诊清音,两肺呼吸音粗,未闻及干湿啰音,右侧背部6—7肋轻压痛,无红肿,心律齐。未闻及杂音,腹平软,未及压痛,肝脾肋下未及,下肢无水肿。急诊胸片提示:左下肺可疑斑片状影。人院诊断:发热待查,左下肺炎?入院后检查:大便隐血++,Hb110g/L,予抗炎、补液等治疗。入院第5日凌晨2时50分患者诉上腹不适,随即呕出鲜红色血约100m1,伴烦躁不安,小便失禁,四肢苍白湿冷,测血压收缩压90mmHg,舒张压不能测及,立即组织抢救,随后患者出现神志不清,血压测不出,行气管插管,并心肺复苏抢救,4时15分许转ICU,凌晨5时33分,患者病情再度恶化,经抢救无效于6时44分死亡。
二、医患双方争议意见
患方认为:A医院在对患者的诊治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内科收治外科患者,未行相应的内镜及影像检查,30多个小时内误诊误治,延误治疗时机,最终导致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医方认为:医方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符合规范,处理得当,不存在过错,不应承当责任。
三、争议相关诊疗事件分析
1.关于诊断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食管异物约80%发生于儿童和老年人,90%的异物可以进入胃肠道,而10%进人呼吸道。异物可以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形成瘘,甚至累及主动脉,后果严重。对食管异物的诊断,病史非常重要。①大多数患者有明确的异物误吞史,应进一步了解异物性质、形状及存留时间。⑦当异物位于食管上段时,患侧颈部常有轻微压痛,间接喉镜检查,有时可见梨状窝积液。③对于鱼刺、肉骨等在x线下不显影的异物,应行食管钡剂x线检查。对于在x线下显影的异物,可直接做x线定位。④对于少数异物病史明确,但x线检查不能确诊,药物治疗后症状改善不明显者,应酌情行食管镜检查,以明确诊断。
    诊断食管异物损伤的分级标准:根据胸食管异物损伤程度,临床上可将其分为4级。一级指的是食管壁非穿透性损伤〔食管损伤达黏膜、黏膜下层或食管肌层,未穿破食管壁全层),伴少量出血或食管损伤局部感染;二级指的是食管壁穿透性损伤,伴局限性食管周围炎或纵隔炎,炎症局限且较轻;三级指的是食管壁穿透性损伤并发严重的胸内感染(如纵隔脓肿、脓胸),累及邻近器官(如气管)或伴脓毒症;四级指的是濒危出血型,食管穿孔损伤,感染累及主动脉,形成食管主动脉瘘,发生难免的致命性大出血。
    此例患者从1个月前吃鱼后感喉中有异物并出现发热到当地医院就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到半月前至B医院就诊,诊断为“非糜烂性食管炎”,再到A医院时诊断“左下肺炎?”,到最后因“消化道大出血’’死亡。分析整个疾病过程,可能正好经历了疾病的4个阶段。但因未做尸体解剖,确切出血原因无法明确。
    2.食管异物的处理原则
    食管异物一旦确诊,必须决定是否需要治疗、紧急程度以及治疗方法。下列因素影响处理方法:患者年龄及临床状况,摄入异物的大小、形状和分类,异物存留部位,内镜医师的技术水平。原则上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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