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组织代谢维持生命活动,是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治疗的重要措施之一。给氧应从小流量开始,待患者适应后根据需要调节流量。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者,应根据心功能不全的程度,采取适当体位配合治疗。一般患者应采取高枕位睡眠;较重者采取半卧位或坐位,可以减少夜间气短、喘憋等呼吸困难症状。严重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或急性左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者,应采取端坐位,同时双下肢下垂,使回心血量减少,膈肌下降,胸腔容积扩大,肺活量增加,可缓解呼吸困难;对于轻度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者,不宜做重体力活动,如允许可限于日常生活活动。对于中度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者,增加卧床休息,避免剧烈运动项目,较适于散步一类轻活动,出现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症状即止;对于重度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者应绝对卧床休息,待心功能改善后,根据病情恢复情况尽早活动,以防止长期卧床而导致肌肉萎缩、消化功能减退、静脉血栓形成等,活动应注意循序渐进。运动之前如何评估心脏功能?在心脏病的不同时期,活动的程度不应该相同。因而从医学及运动医学角度讲,运动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心脏状态及运动承受能力等)评估。心功能的评估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心功能状态分Ⅳ级;另一种是按心力衰竭程度分Ⅲ度。心功能Ⅰ级:是心功能代偿期,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日常活动不引起的症状;心功能Ⅱ级:是体力活动轻度受限,日常活动可以有胸闷、气短的症状;心功能Ⅲ级:是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就会出现症状;心功能Ⅳ级:是即使不活动,卧床休息也会出现症状。心功能Ⅱ级属心力衰竭Ⅰ度;心功能Ⅲ级属于心力衰竭Ⅱ度;心功能Ⅳ级属于心力衰竭Ⅲ度高血压病、冠心病及其他心脏病引起心力
  衰竭时能运动吗?
  高血压病、冠心病及其他心脏病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当心功能Ⅳ级、心力衰竭Ⅲ度时,需一律严格卧床休息。为了防止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家人可以协助患者做双下肢的被动运动。具体方法:患者取平卧或半卧位,双下肢自然平伸,护理人员用一只手抬起患者的一侧大腿;另一只手协助同侧小腿以膝关节为轴,做屈、伸动作,一侧做完再做另一侧。在操作过程中观察患者的面色、心率变化情况,如出现面色苍白、冷汗或心动过速则应停止活动或请医生协助处理。心功能Ⅲ级、心力衰竭Ⅱ度的患者,可以先在床上活动,由床上到床边,逐渐加大活动量,活动量以无明显的心悸、气短或心悸气短症状在活动停止5分钟内恢复正常为宜。心功能Ⅱ级、心力衰竭Ⅰ度的患者,可以采用散步的方式进行康复训练,开始时每次散步10~15分钟,以后可逐渐延长时间。
  慢性心力衰竭为何需要适当运动?
过去,基于慢性心力衰竭的基本病理生理改变是心排出量绝对或相对不足,心脏处于超负荷状态,因而休息作为慢性心力衰竭治疗的常规手段一直被临床医师和患者所采用。休息可减少心肌耗氧量,减轻心脏负荷,使症状减轻。此外,卧床休息还可加速下肢水肿的消退,增加尿量。然而长期卧床存在着不少潜在的危险,诸如可能引起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梗死、褥疮、下肢废用性肌萎缩、骨质疏松、胃肠蠕动减弱因而食欲下降等。近年来由于襻类利尿剂与血管扩张剂的应用,难以控制的水肿已十分少见。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起床活动成为可能。因此,目前已不过分强调把休息作为慢性心力衰竭治疗的必须措施,而是鼓励患者采用运动康复疗法。患者处于病情稳定状态时应进行体力和休闲活动,这些活动以不引起症状为准这样可以预防肌肉的退行性变。应避免暴发性运动,以及竞争性和过度疲乏的活动。仍从事工作的患者应评价其是否能继续工作NYHAⅢ~Ⅳ级的患者在病情稳定状态下也可进行运动训练。在临床实践中,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不能耐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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