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应由精通中医药理论的中医药师来完成。比如《金匮要略》中的当归生姜羊肉汤,中医药师认为,它具有温中补血、祛寒止痛的功效,能治疗胁痛里急、腹中疼痛、虚劳不足,是著名的常用食疗方。但就大众而言,如果确定不了它的治疗目的,虽是中医药的著名食疗方,对大众来说只能是一款味美可口的普通食物。
 
食物被药化的意义:
①食疗概念更准确,食疗治病的主体是药化食物。所以,食疗是中医师在中医辨证论治法则指导下,使用药化食物为主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
②治疗原理更清晰。食物之所以能治病,是因为食物被药化。其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补泻,亦皆禀于阴阳五行,与药无殊。可见食疗与药一样,辨证越准,用食(药)越当,遣方越精,治疗效果就越明显。
③界定更明确。食物的药化是以中医药理论为基础,因此,食疗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没有经过药化处理的食物及其制品均不属于食疗范畴。餐饮业的药膳在客观上虽能产生一些保健作用,但它在配制过程中没有对其成分进行药化处理,受用者不是以防病治病为主要目的,即使在“膳”前冠以“药”,也不能认为它就是食疗。
④适应证更具体。通过对食物的药化后,不难发现其有很大部分味辛甘,口感好,副作用小,有明显的双向调节作用。因此,从药化理论看,食疗在临床上的应用是以消除疲劳、预防、保健、治疗老年病患、慢性虚弱性疾病以及用于各种疾病后期的调治最为适宜。总之,食物药化论是食物治病的立论依据,是鉴别食疗与一般饮食的重要手段。正确地运用食物药化论,能促进中医药界定准确,合理使用食疗这一治病手段,明显提高食疗治病的针对性和疗效。
食物的药性———四气
    一般说来,食物有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属性,在中医学上叫做四性,也叫四气。由于不同属性的食物其药用功效也不同,故在配置食疗方时就要重视食物属性,选择符合防治疾病所需要的食物,以达到治疗效果。
    中医有一重要治疗原则,就是“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此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食疗。治疗属寒的病证,要选用属于热性的食物;治疗属热的病证,就要选用属于寒性的食物,做到“对症下药”,才有望取得预期效果。反之,若寒性病证食用寒凉食物,热性病证食用温热食物,结果只能是雪上加霜、火上浇油,使病情加重。
    四气是根据食物作用于机体发生不同的反应和治疗效果确认的。《内经》曰:“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这表明药性是根据其治疗疾病的寒热性质来确定的。据此,我们可以确定,凡治愈或缓解阳性热证的食物,大多具有寒、凉的药性。这类食物具有以下作用:清热作用,如粟、鸭、枇杷、芹菜等;泻火作用,如鸡血、苦瓜、柚、蜂蜜、绿豆等;滋阴作用,如浮小麦、鸡肝、梨、麻油等。凡治愈或缓解阴性寒证的食物,大多具有温、热药性,这类食物具有以下作用:温阳作用,如糯米、胡桃、韭菜、洋葱、红砂糖、羊肾等;散寒作用,如羊肉、酒、川椒等;救逆作用,如葱、姜、胡椒等。四气之外,还有一种寒、热、温、凉不甚显著的药性,称之为“平性”。平性药既适用于寒证,也适用于热证,因其药性平和,虽有一些偏凉或偏温的差异,但使用和缓,故一般仍称为“四气”。食物的药效是指用中医理论确定出食物的功效。根据“四气”确定食物的药效。具有寒凉之性的食物,大多具有清热、泻火、解毒的功效,多用于热证、阳证的治疗,如梨、苦瓜、西瓜、绿豆等;具有温热之性的食物,大多具有温中、散寒、助阳的功效,多用于寒证、阴证的治疗,如胡椒、生姜、芫荽等。
 
寒凉食物的食疗作用
    寒和凉同属一种性质,仅是程度上的差异。寒凉食物具有清热、泻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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