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影响。社会环境可以通过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躯体变化,也可以通过影响精神活动进一步影响躯体状况。
 
    “未病”状态的发生与不良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以及社会环境等息息相关。从中医角度理解,这是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出现紊乱,而导致自身阴阳、气血、脏腑的失衡状态。从这一认识出发,“治未病”总的指导原则是以整体观念为指导,调整这种失衡状态。“天人合一”整体思想早已为“治未病”铺设好了一个宽阔的平台,建立了优势。
 
二、辨证论治
 
    辨证论治是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样是“治未病”中不可或缺的一条
 
重要原则。“未病”状态缺乏明确诊断为“某病”的理论依据,不能算疾病,是一种还达不
 
到器质性改变的功能性变化。因此,以具体的“形态结构学”为基础,以单纯的“生物性疾
 
病”为研究对象,以数字化的检验资料为诊断依据的西医学很难把握“未病”状态的诊治规
 
律。中医学辨证论治的思想和理论在“治未病”中突显了优势。
 
    中医的证是一种状态,是指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它包括病因(如风寒、风热、瘀血、痰饮、情志、饮食等)、病位(如表、里、某脏、某腑、某经、某络等)、病性(如寒、热等)和邪正关系(如虚、实等),反映了疾病发展过程中,该阶段病理变化的全面情况。由于病是指疾病的全过程,而证是反映疾病在某一特定阶段的病理变化实质,所以证比病更具体,更贴切,更具有可操作性。
 
    对于“治未病”而言,不管“未病”状态的西医学诊断能否成立,中医总能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进行辨证,然后根据辨证的结果,采取相应的调治方法。因此,中医能动态地研究“未病”状态的各个不同阶段,作出诊断并“对症下药”。
 
    在“治未病”过程中,强调辨人之体质、气质,辨证之部位、属性,辨病之异同,辨病
 
证之异同而实施防治,这一特点应贯穿于“治未病”的整个阶段。具体又分为两种:一种是
 
“同病异治”,在同一“未病”状态中,由于“未病”发展的不同阶段,病理变化不同,所属证候不同,则防治方法不同,如同为鼓胀,属肝病传肾,当治肝防其传肾;属脾病传肾,当治脾防其传肾。另一种是“异病同治”,在不同的“未病”状态,有时可能出现相同或相近似的病理变化,因此可采取相同的方法来防治,如多种热性病恢复期,都可能有热灼津液致阴津不足之证,均可滋养阴津,以防病势复发。
 
三、防治结合
 
    “防治结合”的“治未病”原则,因“未病”状态的不同,在运用时又各有侧重。未病先防时,当以单纯的预防为主、预防为先,也就是针对疾病发生的生物、物理、化学、心理、社会因素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消除致病因素,防止致病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与正邪两方面相关。邪气是各种致病因素的总称,是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正气是人体的机能活动和对病邪的抵抗力,以及维护健康的能力。正气强弱与否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原因和根据,故《素问‘刺法论》日:“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因此,未病先防时当以增强正气,避其邪气为原则。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所云:“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既病防变时,当防治结合,做到防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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