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什么是患者的权利?
2009/5/19 14:46:51

  患者的权利,是指公民在接受医疗机构诊疗护理服务期间,作为医患关系中的特殊主体,应该行使的权利和享受的利益。首先,患者的权利是由于患者接受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服务而产生的,没有接受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服务,即使患病也谈不上患者的权利;其次,患者的权利只存在于医患关系中,与不构成医患关系的机构或个人发生关系,不产生患者的权利;第三,患者的权利是作为患者的身份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患者的权利来源于公民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隐私权、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权等。
  之所以提出患者的权利,是因为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处于相对被动和弱小的地位,患者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患者作为特殊的群体,在接受医疗机构诊治护理服务期间,是否可以由医院任意摆布而失去自主权,患者对医疗过程是否享有知情同意权……由于患者本身权利意识的淡漠,患者的权利屡屡受到侵害,医疗纠纷不断发生,所以法学界对患者的权利十分关注,论著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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