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注意事项、禁忌症
2009/3/9 14:07:38

  一、注意事项
  1.治疗前患者必须排空大小便,并休息10~20分钟。
  2.患者脱去外衣,选择合适的治疗体位(如坐位或卧位)保持精神安宁、肌肉放松。
  3.手法宜由轻柔渐渐加重,切忌用力过猛和粗暴,尤其对年老体弱及儿童患者更应注意。
  4.对肌肉单薄处手法宜轻,肌肉丰满处手法宜重。对身体较强壮或病程较长、运动和知觉功能迟钝、肌肉萎缩的患者,手法要逐渐加重。
  5.施活动关节类手法时,活动范围不能超出该关节的正常功能活动范围。
  二、禁忌症
  1.有出血疾患者,如咯血、吐血、衄血、尿血、便血,以及外伤性大出血、脑溢血等,禁用捏筋手法。
  2.妇女月经期和妊娠期,禁用捏筋手法。
  3.急性传染病和高烧患者,禁用捏筋手法。
  4.有严重心、肺等脏器疾患者,禁用捏筋手法。
  5.各种皮肤病、疖肿、疮疡、急性炎症等,禁用捏筋手法。
  6.梅毒、骨结核、类风湿以及癫痫发作者,禁用捏筋手法。
  7.各种骨瘤及内脏肿瘤患者,禁用捏筋手法。
  8.各种骨折,在未整复固定之前禁用捏筋手法。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唐汉图书管理系统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