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
2009/2/13 8:48:52

  烧伤是由于热力(火焰、热气、热液、灼热的固体)、电解、化学物质(磷、强酸、强碱、化学制剂)和放射线等引起的一种损伤,以热力烧伤最为常见。烧伤不仅限于皮肤,还可深达肌肉、骨骼,严重者将导致休克、感染,甚至危及生命。治疗上小面积较浅表的烧伤,可用肥皂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去除脱落的表皮;大面积烧伤有明显全身反应者,除了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和应用抗生素、止痛(吗啡、度冷丁、普鲁卡因)药物外,还应根据其病情的发展过程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饮食禁忌】
  1.忌以果汁服用抗生素
  有许多抗生素,如红霉素、氯霉素、头孢菌素类等在酸性液体作用下易被迅速水解而降低药效,有的甚至与酸性液体反应生成有害物质。而果汁中含有大量果酸,故一般不宜与抗生素同服。
  2.吗啡忌茶
  因茶中含有咖啡因,吗啡与咖啡因合用有拮抗作用,因而咖啡因可作为吗啡中毒后的解毒剂。
  【药物相互禁忌】
  1.度冷丁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优降宁、痢特灵等)能阻止度冷丁的去甲基过程和去甲哌替啶的水解过程,而引起严重毒性反应。
  2.度冷丁忌与异烟肼及其衍生物合用
  因合用可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如昏迷、低血压、周围血管萎陷等。这种反应可用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和增压素来拮抗。
  3.普鲁卡因不宜与对氨基水杨酸同用
  因对氨基水杨酸系抗结核药,而普鲁卡因是对氨苯甲酸的衍生物,合用时则为结核杆菌补充了生长繁殖所必需的物质,因此两者产生拮抗作用。
  4.普鲁卡因忌与磺胺药物合用
  因为普鲁卡因被吸收后,经肝微粒体酶催化水解生成的对氨苯甲酸与磺胺药物起拮抗作用。
  5.普鲁卡因忌与抗胆碱酯酶药物合用
  因抗胆碱脂酶药物如阿托品、东莨菪碱、颠茄、后马托品、普鲁本辛、胃疡平、胃复康等均能抑制普鲁卡因的水解过程,使其毒性增加。
  6.普鲁卡因不宜与琥珀胆碱合用
  因两药合用,会增加呼吸抑制副作用。
  有关吗啡的禁忌详见“肾与输尿管结石”。
  【本病饮食禁忌】
  1.忌喝白开水
  烧伤病人当时有口渴现象,这时他们不仅是损失了水分,更有盐分的丧失,如果单纯喝白开水,就容易使细胞外液稀释,形成水中毒。因此,烧伤病人只能喝含盐的烧伤饮料,不能喝白开水。
  2.忌食不易消化的食物
  因为烧伤患者此时的消化道功能紊乱,食欲较差,如进食过量不易消化的高蛋白质、高脂肪食物,易产生腹胀、腹痛,形成食滞。另外,中医认为过食脂肪类食物,易生痰化湿,不利于创面的愈合。
  3.忌辛热助火之物
  烧伤病人火毒内盛,最忌辛热助火之物,如辣椒、辣酱、洋葱、胡椒粉、咖喱粉等,能助火和热,病人食后易加重病情。
  4.忌发物
  烧伤患者对发物非常敏感,食入后可使创面不易愈合,并产生水肿,常见的发物有雀蛋、雀肉、羊肉、狗肉、鹿肉、猪头肉、老母猪肉、鲫鱼、南瓜、香菜、韭菜、蒜苗等。
  5.忌烟、酒、茶
  香烟中的尼古丁,会使肾上腺增加儿茶酚胺的释放,从而引起全身血管收缩,不利于皮肤创面的愈合;酒能扩张血管,并能促进血液循环,当有感染时,应忌酒,早期蛋白大量渗出更应忌之;饮茶虽能补充液体,但在机体需要营养时,大量饮用茶水,会冲淡胃液,不利于消化,影响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此外,烧伤病人在发烧时不宜饮用茶水,因为茶水中的茶碱能升高体温,并能降低解热药的作用。
  【本病用药禁忌】
  1.已化脓感染的伤口忌用龙胆紫
  龙胆紫1%~2%溶液俗称紫药水,是人们所熟悉的外用药,又是一种染料,有一定的杀菌和收敛作用。如果有小面积烧伤,局部涂上紫药水,可防止细菌感染和局部组织液外渗的作用。如果伤口已经化脓感染,就不能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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